李存修 发表于 2007-5-16 10:36:38

自然、心灵与文学

   
自然、心灵与文学
   人类自出现以来,就一天也离不开自然与土地,但是必须由对自然和土地虔诚的人们才能对此进行阅读和表达。                                 ——题记

                     (一)    再说中华大地
几十年来,我一直不停地用心灵与自然碰撞,在旅行途中,听那山风,看那旷野,欣赏那流水,仰望那高山,时时思索着这样一个问题:能对周围大自然和脚下的土地下一个结论的,决不是过去若干年历史的影响,不是某个文化传统,包括宗教、信仰、传说等,也不是它在世界上所处的地位,在我眼里,而是人与土地的关系,灵魂与自然的关系。
    如果让我具体一点说,那就是要给予自然与土地,那就是中华大地,大地上的自然生活、河流、湖泊、山岳以具体的形象。不再遥远,不再飘渺,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实实在在的具体之物。把自然当成主题,探索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内容,展现出一道道自然与心灵相互交融的风景,重述现代人心目中逐步淡漠的关于土地与自然的故事,我认为这才是我和其他旅游文学作者的历史使命。
    在中国的历史上,有不少的旅游文学,西方人曾称其为自然文学,也就是我们口头上讲的游记散文,它的新颖和独特,使其属于非小说的散文文学。比如说宋玉的山水旅游文学的先驱之作《高唐赋》、班彪(班固和班超的父亲)的《北征赋》等,就是优秀的突出的例证。它们最典型的表达方式就是以第一人称为主,以写实的方式描述作者从相对文明的世界走进自然环境那种身体和精神的考验,思索和描写人类与自然的关系。
    西方有西方的文明与传统。一般说来,人们总是习惯于把精神和物质、人与自然分离开来。从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与文学来看,作者们则是自觉不自觉的沿着这样一条脉络延续下来,就是将精神与物质、自然与环境、人与自然溶为一体。它从最初的自然史,发展到将文学的气息揉进自然史。从旅游散文的这一发展趋势,就能看到中华民族的进化过程。
   相比之下,西方发达国家的自然保护意识比我们强,甚至早了几百年,我们这个民族正在犯他们曾经犯过的错误。只讲环境与生态包护,我们与有些国家拉开了很大的差距和很长的距离,凡是跨出过国门的人,都有着极为深刻的感觉。在当今这块大地上,到处物欲横流,自然一步步被商品所代替,灵魂空虚了,精神世界里出现了大片的荒原。人们内心失去了自我、平衡与和谐,这样,躁动不安的一颗颗灵魂开始把目光投向了自然,去找寻精神上的家园与超脱,去追求一种精神上的辉煌与升华。物质文明既然与自然的冲突已经涉及到了关于人的生存及生活质量,旅游散文就有着一种义不容辞的历史职责,就是要体现在如何唤醒人们这方面的意识。如果说二十世纪后期,财富、婚恋、明星、美女、帝王等曾是文学长时期的热门,那么到了今天,土地与自然理应在文学中占据一个重要地位。毫不掩饰地说,这是衡量一个民族文化、文明和素质的一种表现。如果文学仍旧意识不到这点,那就是历史性的失职,而造成的后果是,这个民族对自然与土地的认识就拖了整个人类的后腿。

(二)
内心的体验

      在作家们的笔下,大自然或被描写成富饶的天堂、纯洁的圣土,或被形容成可怕的荒野、寂寞的平原。对真正从事旅游文学研究和创作的人来说,谁都会碰到不可避免的双重矛盾:对大自然的热爱崇拜和迷惑恐惧相交织,对物质文明的追求与保留净土之向往相抵触,这样的矛盾与抵触常在思维中出现,甚至跳动。
   美国曾有位叫爱德华兹的作家,他在作品《自传》中,曾大胆地将内心的精神体验与外界的自然景物溶为一体。

“当我漫步于牧场,仰望着天空和云朵时,一中洋溢着上帝之威仪的感觉涌向我的心中,这种感觉是如此甜美,非语言所能描述。”这种感觉后来被他称之为“第六感觉”,一种超自然的感觉。一种上帝之光的辉映,但是只有上帝的子民才有可能在与在与自然的交流中产生这种新的感觉,并以此跟上帝沟通。在他的意识中,如果说自然是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上帝。然而,我这个旅行者并不是上帝的子民,我曾写过非洲的五大猛兽,也有姣小的企鹅;写过南美的食人鱼和林中的蝴蝶群。当然更多的是山川湖海和花草树木。在我的感觉中,所有大自然的生物都存在着一种亲族关系,都有着自己的知觉和灵魂。不同于爱德华兹的是,我一直认为,上帝就在我们周围的土地上,只要你接近了土地和自然,就是接近了上帝;你在大自然中的一切感悟,那就是上帝传给你的声音。要想把这种过程和关系表达出来,还要靠作为一个自然之人的哲学思想,丰富的想象力和比较熟练的叙述表达技巧。
    美国还有一位叫爱默生的作家,他大胆地改造了那种只有上帝的选民才能借助于自然与上帝对话的观点。他宣称不仅仅是上帝的选民,任何有着健全眼睛的人,只要付出自己的注意力,就能看到“自然是精神之象征”。他还为人们展现了一幅与自然中的一天相应的心灵地图:“黎明是我的亚述国,日落或月出是我的帕斯或不可思议的仙境;正午是我的感觉和理解力的英格兰,而夜晚则是我神秘的哲学与梦幻的德意志。”
    “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这句话不知为什么传到了每一个中国人的耳朵里。第一次说这句话的人,不是别有用心,就是精神不正常。要是去忽悠一个从未离开过窝的人,或许还管用,只要你走走世界,转转中国,就不会有人信这一套。中华大地上的九寨黄龙、张家界、三江并流等景点景区,尤其是九寨沟,全球难找到第二个地方与之比美。更有一些人类的足迹还没有涉及到的地方,甚至有人称之为“荒芜”。它们虽然貌似孤寂,自然之手从未抬起,它们在人们的心灵中产生更深的情感并构成对永恒之物的思索,这种情感与思索是那种经过人类之手所触摸过的景观所无法产生的。
   几十年来亲吻大地,拥抱山水,岁岁年年有了这样一种感悟:大山的脊梁是风景的基调,河流湖泊是风景之眼波,瀑布是风景的声音与生气,天空苍穹是风景之魂魄。因为,只要你抬头望天,就会产生无穷无尽的奇思异想。
    只要说到自然,说到旅行,就回避不了荒野,也可以说是荒原。对此,人们也有不同的议论和想法。
   在有些人的心目中,自然是一种理性的,说教性的,一种被抽象、被升华了的自然。在无边的丛林里,就能重新找到理智与信仰。另一种是近乎野性的自然,一种令人身心放松,跟任何道德行为毫无关系的自然。在自然中寻求一种孩童牧歌式的愉悦,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一种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灵丹妙药,一种外在简朴、内心富有的生活方式。
   面对工业文明和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有人提出了“只有在荒野中才能保护这个世界”的观点。由此改变了人们对荒野的陈旧观念:走向荒野并不是走向原始和过去,不是历史的倒退,荒野意味着前途和希望。
    五年前行走非洲回来后,我发表了一篇叫“南普荒原”的文章,就是接近好望角的一片荒原。内中曾有这样一段,与上面的观点相近似。“对我而言,凡是荒原、丛莽和雨林将成为最大的诱惑。因为那里还没有受到现代文明的伤害及屠戮,起码,那里还是对炕文明的缓冲地带,那些地方,才是人类的未来和明天。”
    让文人们再向前看一步,既然是人类的未来和明天,那就是未来世界的希望,就是文化和文学的希望。
(三)
和谐与平衡
在文学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以唐代诗歌为例,自然文学,表现在山水诗歌方面,有着浓郁的理想主义色彩。其作者对自然持乐观进取的态度,希望从中寻求个性的解放,文化的根源和精神的升华,但他们的思索与写作的着眼点仅限于自然与自我或自然与个人的思想行为的范畴。如:“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和“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更早一些的还有陶渊明的<桃花源记>等。多少个世纪之后,工业文明的产生,自然文学这个提法的出现,才在作家和诗人面前出现了一片新的天地,因为这时的自然文学开始展示自然与人类的关系、人类与生态的和谐。
    对这些作家和诗人来说,如果没有地理上的支撑点,就无法有精神上的支撑点。所以二十世纪以来不少的中国作家就是在不同的地理环境下围绕一个类似共同的话题进行创作。如当代作家素素的《独语东北》、张承志的《北方的河》、周涛笔下的新疆、杨羽仪写的《茶乡水居》、张炜描绘的胶东半岛等等,大都属于这样一种范畴。
   不同的地理环境,就会让作家们产生出不同的感受。以前,我常往沙漠里跑,在那里受尽了磨练,吃够了苦头。在白茫茫一片的大漠里,你会滋生这样的思维:那沙漠中的白色,其实是一种幻景。它是白骨砌成的雕塑,它是干透的皮肤,饥渴的嘴。它是对水的梦幻,是疲惫的旅人对家的期待,白色是在这片少雨土地上的心灵跳动,它能吸引着你一步步走向深处,慢慢让你失去自我。沙漠沉默无语,完全是被动的。它吸引的不是爱与激情,而是人们对时间和空间的沉思。沙漠之中的静与现代社会的动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让你感到人类许多无益的匆忙。现代社会的人们已经沦为奴隶,失去了本该享有的自由。面对着沉寂而空旷的沙漠,你会不会发出这样的感叹:在这个被遗忘的地方,我们暂时地从行动于发展的冲力中解脱出来,在时间的彼岸观望等待……如果我们能够像热爱时间那样去热爱空间,说不定在堂堂正正做人这一短语中发现一层崭新的含意。
    如果理智的人类能够做到这一点,就不难看到野性的沙漠对人类及其文化的重要性。其实呢,盲目的增长与发展就像癌细胞一样威胁着人类社会。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则把人们逼进了一种近似疯狂的地步,使人类与其生存的根基相脱离。那种以摧毁仅存不多的野性的、原始的自然为代价的文明,实际是切断了文明与其根基的联系,背叛了文明本身的基本原则。
    我曾走过中国的沙漠、非洲的沙漠和北美的沙漠,不可避免地有种异样的感觉。在海洋中航行,你可以到达彼岸;攀爬高峰,也可以踏上山顶。但是,在大漠里就很难找到类似的感觉,你能感受到的就只能是无边无际的黄沙的“漠然”。在你面前,这片“漠然”形成了一种异样的风景,一片人们可以从中获取对人类及宇宙的洞察力的特殊地带,一片人们对抗文化的疯狂行为的缓冲地带,沙漠以其理智引导现代人走出自相矛盾的山谷,以其广漠给急躁的人们以精神上的平衡,以其把博大提供给现代文明以新的启示。
    多次走过戈壁大漠之后,这样一种思维渐渐进入了我的生活:自然将比人类持续的更久,人有生有死,城镇有起有落,各种文明都会有着兴起与衰落,唯有大地永远存在。人本身是什么呢?我自己又是什么呢?沉下心来想一想,人无非就是一场梦幻,一种思想和一片幻觉,只有岩石是真的,还有太阳也是真的。既然自然与人类之间有着如此大的差距,怎样让二者之间取得和谐呢?我想解决这种对立的最有效的办法和途径应该是妥协,那就是人类应尽可能地去缩小文化与自然之间的距离,最大限度地减少它们的对抗性,不能盲目地去“战天斗地”、不要不顾一切地去“征服”大地海洋。对外界自然也要施以爱心,以此求得一些平衡。
    实际上,人类文化只不过是自然界中极其微小的一部分,而且,人类与动物、植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你会感到这个世界很大,极其丰富。因此,在你面前,每分钟都是崭新的,每天皆是异样的,大自然进行着永久地创造和变化:虚无缥缈的视觉,转瞬即逝的眼前和五光十色而又错综复杂的美丽。
    我是一位当今时代的旅行者,当然不能脱离现在的社会。与其他人一样,心中也是充满了现代人的困惑与矛盾。我深深地迷恋着纯纯静静的山山水水,但又离不开全由电子控制和摆布的现代化书房;我多么想过那种郦道元、陶渊明、王维和徐霞客般的日子,但能踏上回归路程的也只能有个人的一缕情思。我所处的外界环境,即便是再自然的居住小区,也找不到古代人们所享有的那份天然。既然不能回归古代的自然,我就让现代的自然接受我的一颗纯洁的旅人之心。


(四)   永恒的主题
在当代喜欢旅行、喜欢边行边写的文化人的心目中,人与自然不该再是“我和它”的关系,而应该是“我和你”的关系。大多数认为再也没有一个单纯的自我,而只有跟所生存的生态环境融为一体的自我。以往所信奉的“优胜劣汰”已为“共生主义”所取代。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上的风景分两种:一种在你的身外,而另一种则在你的内心。因此,走向自然与走向内心,向外与向内融为一体。
    一百多年前,西方作家爱默生在纪念梭罗的悼会上就说过:“无论哪里有知识,哪里有品德,哪里有美,他便会找到他的家园。”在你的眼里不是家园,但在我的眼里可能就是家园,这要用热爱自然的灵魂去寻找。
    当今的作家们,要责无旁贷地用文学的形式唤起人们与生态环境和谐共存的意识,激励人们去寻找一种高尚壮美的精神境界,敦促人们采取一种更有利于身心健康,也利于后人的生活方式。
   时至今日,旅游文学,或是自然文学,仍处在一种发展状况,并且发展中尚带着阻力的状况。但是不否认的是,每当我们的国家在历史上强盛的时代,也就是旅游文学辉煌的时代。既然在历史上辉煌过,未来必然还会有辉煌的年代。至于何年何月,笔者也难以回答。
但我可以这样说,自然与人类的关系这个主题,也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只有人类与自然存在,那么它们就会像爱情、战争、死亡、母爱、乡情等一样,成为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
    行走大地四十年,在这一生中,应该跟它们有一次倾心的交流。我会选择一处熟悉的风景,并把自己交付于它,从多种角度和层面去观察它、探索它、细细地品味它,亲手去触摸它四季的变化,倾听在那里响起的天籁,想象那里的每一种生物和微风吹过时移动的风景,还有那光芒四射的正午和色彩斑斓的黄昏……



2007、5、9、10:00A、M

晓雾 发表于 2007-5-17 10:50:42

人类自出现以来,就一天也离不开自然与土地,但是必须由对自然和土地虔诚的人们才能对此进行阅读和表达。   
      
说的是.

毛三 发表于 2007-10-6 19:53:35

非常愿意读你的贴子,能够分享你灵魂深处的快乐与痛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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