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 发表于 2007-2-26 16:33:21

杀戮

杀戮

我离开长安已经许久了,人们都把我淡忘了吧?当年那个以才色名振长安的女子鱼幼微,谁还会记得?
温郎教我写诗,却不肯授之以情离我而去,生生地刺痛我。连李亿也抛弃我,我夜夜哭泣哀求又如何,我斗不过她---斐氏,她一跺脚,你李亿不就慌了神吗?好,好,好,你们都走吧,我就不信,我眼泪流转,轻轻的嘬一口气,蹙一下眉,长安城的男人们会不为我痴狂?我将手举圣刀以最诀绝的方式向过去告别。从此长安城里多了一个叫鱼玄机高张艳帜的女子。

又做梦了,从我五岁起夜夜在做相同的梦,也许是我也叫幼微的缘故吧?我并没有多想,只是在我十六岁那年,与同学一起去法源寺游玩,一位和尚叫住我,说我,命有桃花劫。我冷笑一声转身离去。那和尚还在念念有词道:漫漫长路,命有玄机。
我从不相信什么前生今世之说,来这世上一遭,我要掌控自己的命运,我的爱情。

父亲早亡,母亲带着我改嫁,听母亲说,继父曾经追求过她,不过被母亲拒绝而选择父亲。在父亲死后,继父又重新追求母亲,他那会儿对我对母亲都是百般的好。母亲为了生计,不得不嫁给继父,刚开始的几年还好。但随着我的成长母亲不再美丽,继父对母亲的态度越来越恶劣,每每喝醉酒后,拽过母亲一顿打骂。我恨透了继父,他总是色眯眯的瞅着我,我知道他早晚是会爬上我的床。恶梦还是来了,那天他趁着母亲不在家时强暴了我。
继父说,这些年来他们母女俩吃我的,喝我的,欠我的,现在该由他来偿还了。我出奇的冷静,没有哭泣,只是央求继父教我学开车,因为我要亲手杀了他,不计后果,哪怕是一命抵一命。
没过几天我已掌握了开车的基本技能,代价是任由他的手在我的身上到处游走,和肥腻的身体在我身上蠕动。
我强颜欢笑:爸爸,今天晚上我开车带他去兜风吧。

我们开车走在高架桥上,我加快了车速在寂静的马路上飞奔,拐弯、上升、下降。继父惊恐大叫:混蛋他要干什么?并与我挣夺起方向盘,车子在瞬间失控,冲出高架桥的护栏,重重的落在地上。我挣扎着从车里爬出来,所幸只有些皮外伤。而继父却是满脸鲜血,挣扎着要我帮帮他,我冷笑着摇了摇头,看着他的鲜血一汩汩的涌出,漫延盛开出朵朵鲜艳的花朵,他终于流尽了最后一滴血,闭上了眼睛。那黏稠的血液,象是我小时候杀死过的一只蝴蝶,片片将翅膀撕下,手中沾满了蝴蝶黏稠的粉沫,那情景美丽极了。


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于长安暮春时节,迎春花开,我遇见了仰慕许久的诗人:温庭筠。我仍清楚的记得那年我未满13岁,温郎带着一身细碎的阳光走近我的家门,走近我的生活,我以江边柳为题赋诗,赢得温郎的赞赏。温郎,温郎,为何你只肯收我为徒,却不肯爱我?你摇遥头淡淡的走上了长安古道。

飞卿是我大学时的学长,初见时我就已动了真情,波心盈盈,荡荡不止。他单纯、明媚,是我生活的阳光,与他在一起的日子简单而快乐。可是他的家在南方的一座小城,毕业后他要回到那,那里有的理想有他的父母,他希望与我跟随他回到他的故乡。

可是我已经习惯了都市的繁华,霓虹流动。而我的生命已经承现出遭受杀戮后零落破败的景象,我惧怕贫穷,更怕飞卿知道我的过去,怕他会看轻我,怕他蔑视的目光,针针都在刺痛我。

爱情有时是种煎熬,我爱飞卿,却不敢轻易许诺,他眼睛里的炙热我假装不去理会,却又想留住短暂的欢愉。我小心奕奕的与他接触,生怕哪一丝哪一缕会牵扯出纷杂的往事。就这样我们交往了三年。

飞卿毕业的那天,是我们见的最后一面,我们走在曾经走了又走的那条路上。
“飞卿,还记得吗?我们一起种下的那棵桃树吗?”
“记得,他不是还为那棵树取个名字吗,却一直不肯告诉我。”
“我叫它:飞卿树”
我抬起头注视他眼睛里的脉脉温情,那里有我悲伤的模样。飞卿呐,他单纯的以为那是我的不舍,却不知这是最后的告别。他抱了抱我,在我的额头上轻轻一吻又滑过唇瓣,“幼微他答应过我的,毕业后一定要来找我。”
我低下头,含糊的应答着“好的”。
飞卿,我注定要负他,我只是那命运棋盘上的一枚棋子,躲不开也逃不脱其中暗埋的悲戚怆然。他的那抹吻痕已烙在我的心里了,足矣温暖我的一生。

飞卿走的那天,我去火车站了,只是远远的看着,他四处张望,然后黯然转身,与同学一一道别,消失在阳光中。我听见阳光破裂的声音,片片无语,我挥了挥手,“再见,飞卿我的爱”。我的初恋象是那璀璨的烟花,盛景过后,只留下一道美丽而苍凉的手势,一切又归于死寂。


长安繁华如锦,在我16岁时,一乘花轿就把我送进了李家,嫁给李亿为妾。幸福时光如那早春的露水,还未等到阳光出来,就已消散,只有短短的三个月厮守缠绵。如果你从未曾娶妻,如果她能接受我,那我亦只是当年的鱼幼微。她逼着你写下一纸休书,我被扫地出门。无奈中你把我安置到咸宜观,要我安心等你。可是你再也没有来过,你消失了。一切演变的太快了,快到我还没写完思念。

毕毕业之后,我便应聘到一家大公司工作,换了电话号码,与同学也没有联系,我本来没有什么朋友。只是飞卿时常会发邮件,会在QQ上问我为什么不理他,何时去找他。我从没有回复过,只是轻轻地点击删除,废弃不再使用。我切断了一切飞卿能联系到我的方法。好似他从没在我心上驻留过,也唯有我清楚,他是我最初也是最后的爱恋。

那次在电梯中的偶遇,定下我的终身,子安是公司的老总,已年过五旬,当时我并不知他是谁,只是朝他点头浅笑。
就在当天,他把我请到办公室里,我才知道他的身份。他简单的跟我谈了谈工作的事,让我有困难去找他,然后就直入主题,约我一起吃饭。
我心知肚明他的目的,无非就是希望我能在他的艳史上留下一抹色彩。我仍是浅笑不作声默默的应允了。
我已不再是当年的那无知的我了,我亦懂得男人的心思,何时该进何时该退。面对他的邀约,我并没有流露出欢喜。

下班后,我素面朝天,衣着俭朴的去赴约,他颇感惊讶,但很快又恢复常态。我举指得体大方又不显轻佻,对于他提出的话题,我亦可应答自如,又有自己的见解,说到激动处,他会忘情的抓住我的手,我羞涩的低下头。他把这羞涩当作是暗号也好,当作真情也罢,我只知道第一回合,我赢了。

自那以后,他对我好感与日俱增,工作中总能赢得他赞赏的目光,在与他交往中,我张驰有度,对他是即关怀又从不纠缠,他送我的名牌衣物与珠宝,我都一一拒绝了,并掷地有声的告诉他:“与他交往,不是为了钱”。他欢喜的抱起我并向我求婚。我们的婚礼是这个城市最奢侈豪华的,吸引了无数的目光。我嫁入豪门,从此衣食无忧。

也许我应该知足,幸福。不!我从未爱过他,又怎能甘心一个皮肉松驰已显老态的男人伏在我青春的身体上?这只不过是种交换,我需要物质上的丰盈,因为我爱上了挥霍时居高临下时的快乐,而且早晚有一天我可以不再依任何人,任何人。

没有多久子安就有了别的女人,我故意与他争吵,气他,又故做姿态不许他与其他的女人有染。我才巴不得他如此呢,过度的情欲会击垮他的身体。就在我们结婚的第99天,一场激烈的争吵过后,他的心脏病发作,他捂着胸口要去吃药,我知道他心脏不好,一直都知道。我只是偷偷地把他的救命药换成普通的维生素。后悔也晚了,他死了,他的一切一切都是我的了。

多少年了,我身边的男人来了又走,又有多少个男人曾向我表白,我都记不清了,唯有你,陈韪轻易就可以牵动我的情绪,可是你为何要背着我与我的侍儿偷情?而我竟然忽略了她跟了我这么久,把我狐媚的本事也学去了,呵呵,看我多傻。她是含苞的花蕾,我正欲凋零,这幅皮囊被情欲摧残已显霉迹斑斑,散发出腐烂的味道。我因妒失手杀死了绿翘,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飞卿,我们一起种的桃树,开了又谢,我的思念,长了又长。

在我与飞卿常约会的地方,我遇见了韪,貌似飞卿,只是他比我的飞卿要年轻、健壮许多。他冒冒失失的撞倒了我,慌忙的直问我,要不要紧?
我皱紧眉头:“我要去医院检查一下。”
他涨红着脸,小心亦亦的说:“我只剩下二十元钱了”。
“我不需他付钱,陪我去医院好了。”
我看的出他生活有些窘困,牛仔裤已洗的发白,手掌上还有干体力活留下的老茧,不过人看上去倒也清朗干净。
我简单地了解了他的情况,老家在东北的一个小城镇上,一个人在外打工,以资助弟弟上学,他刚刚就是去学校给弟弟送生活费。当然了他还有一个初恋女友,在等他春节回家成婚。
“我可以资助他,给他一大笔钱,但条件是只要我需要,无论何时,他都要需陪着我,还有他必须与他的女友断绝关系。”
他犹豫了一下后拒绝了。我知道他需要钱,但他放不下做男人的尊严。他抵抗不了多久就会来找我的。我留下电话号码,等他上门。

不出我所料,没过一个星期他就打来电话,我故意想不起曾对他的许诺,他唯唯诺诺地提醒我,就在他快绝望时我又想起了,我要的就是一点点消磨他的尊严。就象是货柜上待售的水果,而是那我唯一的主导者,呵呵,这是不是很好玩呢?

我在这个城市最高的住宅楼买了一间房,把他安置在那。我给他许多的钱,让他养他的父母与弟弟,还带他去最好的餐厅吃饭,给他买名牌衣物,这些他都理所应当的接受了,对于我,他是极尽本事地讨好,只是,他背着我仍与家乡的女友电话往来,并热烈地谈论着春节回去完婚。

我时常会在酒醉后把他当成飞卿,他们除了相貌相象外再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
当我得知飞卿将要在今年春节结婚的消息时,我整个世界轰然倒塌,而也就在这时,他竟然也提出要结束这段关系,回老家跟女友完婚。我不许他们这样,死都不许,我怎么能失败呢?我把他锁在屋子里,切断了他与外界的一切联系,无论他怎么抗争,我都不许他离开我。

春节临近,他越来越焦躁不安,甚至以死来威胁我,他以为我会怕吗,他真傻。
“他要是死了,我就买个冰柜把他的尸体冰冻起来,而且冰柜的门是玻璃做的。”
他陷入绝望里了,眼神满是恐惧,他不解的问我:“他不爱我,为什么不给我自由?”我冷笑着离去把他一个人丢在黑暗里。

就在除夕那天晚上,他还是选择离开,决绝的从楼上跳了下去,与烟花一同坠落,支离破碎。忽然地我发现我老了,就象是一双穿了又穿的白皮鞋,褶皱的纹路灰暗纵横布满了我整个青春。

我饮尽最后一口酒,冷笑着也跳了下去。在这最后的时刻,我依稀又看到了梦里我的坟茔,被月光照的惨白,凄凄地象是我被割下的头颅。

我终于明白了,漫漫长路,命有玄机。我又坐回到命运的起点。

芊芊 发表于 2007-2-26 17:30:42

问好轻轻,首先对你来小说版发帖表示热烈欢迎.
该篇文章写法比较独特,但你写得不是很好.很抱歉,我说话直,希望你不要介意。

该文中有一大错处在于:人物称谓的不明朗。你把女人遇到的每个男人都以叙说的方式来展示,却又在叙说时用乱了称呼。这样使读者看起来混乱。
比如第一节中,“我恨透了继父,你总是色眯眯的瞅着我,...........。恶梦还是来了,那天你趁着母亲不在家时强暴了我。”这里的两处“你”就该换成“他”,因为你是在告诉读者,并非与继父对话。后面三节中一样的笔误。

错处二:没有很好修改校对,打的错字较多。比如:“小心亦亦”应该是“小心奕奕”;“你的那抹吻痕已铬在我的心理了”错了两个,“铬”应改为“烙”,“理”应为“里”等等~~~~

错处三:小标题与文中内容相去甚远,一个是长袖飘飘的年代,一个却是在改革开放的如今。

该文的立意很好,如能再推敲修改当不失为一篇好文章的。

轻轻 发表于 2007-2-27 08:22:01

还是要感谢你的认真阅读,我一般写完了基本不检查,有时还有病句。

你说的那个人称和错别字的问题,我已经改过了。

三,我是感觉两个人的情感虽不是一个年代,但都同样可悲。我当时想到的是轮回。

刚尝试去写这样的小小说,还不知该如何处理,还请多指教。

芊芊 发表于 2007-2-27 20:01:04

引用第2楼轻轻于2007-02-27 08:22发表的:


你说的那个人称和错别字的问题,我已经改过了。


.......

-----呵呵~~欣赏你的认真态度。相互学习吧,祝你愉快!

漫吹横笛 发表于 2007-2-27 20:38:28

欣赏你们两个的认真。向你们学习!

龙行天下 发表于 2007-2-28 00:54:51

强啊。。强啊。

错别字都看出来了。

好在我写的东西没有好看的。

要不然肯定一堆错别字哦。。

吕和义 发表于 2007-2-28 20:34:33

欢迎楼主到小说版交流,在语言叙述和构思上需要加强——胡言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杀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