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7楼蓝郁于2006-11-10 09:13发表的:
报告横笛,举报:有人偷了阡陌的肖像。建议法庭起诉!
举报无效。回去继续观赏!!!!哈哈
引用第18楼暗香如沁于2006-11-10 09:17发表的:
我判决。笛子同志监守自盗。
冤枉啊,冤枉。商量商量,这次就算了吧?好吗?我请大姐吃饭,好不好?
引用第21楼漫吹横笛于2006-11-10 09:24发表的:
冤枉啊,冤枉。商量商量,这次就算了吧?好吗?我请大姐吃饭,好不好?
强烈抗议~~我可是当事人!!
引用第22楼水阡陌月于2006-11-10 10:01发表的:
强烈抗议~~我可是当事人!!
也请你吃饭不好吗?再不敢了!!!!
引用第23楼漫吹横笛于2006-11-10 10:02发表的:
也请你吃饭不好吗?再不敢了!!!!
一顿饭就解决了?我这么美丽的形象从今天开始就付之东流了!
引用第24楼水阡陌月于2006-11-10 10:25发表的:
一顿饭就解决了?我这么美丽的形象从今天开始就付之东流了!
吃两顿行不?其实这样更美丽了,会有很多帅锅怜香惜玉,挺身而出的。哈哈
赔偿
引用第26楼水阡陌月于2006-11-10 10:33发表的:
赔偿
我拿什么陪啊,除了人,什么也没有了啊。这可怎么办好啊?
看在你这么诚恳的份儿上,就罚你把我故事继续"写"下去吧
引用第28楼水阡陌月于2006-11-10 10:38发表的:
看在你这么诚恳的份儿上,就罚你把我故事继续"写"下去吧
哈哈,我还以为真的让我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