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课本里的一篇文章
某人自杀以后,留下下面记录:我和一个寡妇结婚,她有一个成年的女儿。我的父亲和我的继女发生恋爱而和她结了婚-因此就成了我的女婿,而我的继女变成了我的母亲,因为她是父亲的妻子。我的妻子生了一个儿子,他当然便是我父亲的妻弟,同时也是我的舅父,因为他是我的继母的弟弟。
我父亲的妻子也生了一个儿子,那儿子当然是我的兄弟,同时也是我的孙子,因为他是我的女儿之子。
因此,我的妻子便是我的外祖母,因为他是我的母亲的母亲-我是我的妻子的丈夫,同时也是她的孙子――而因为一个人的祖母的丈夫是他的祖父――所以我是我自己的祖父。 给大家别脑子用的,也很好笑,别让他沉下去。提给大家看! 可苦了高中生了.这样的逻辑真让人迷糊啊!还是让研究生看看吧! 晕倒两三遍,请别救醒我~~~~~~~~~~~ 引用第2楼忘筌居于2007-02-24 20:46发表的:
可苦了高中生了.这样的逻辑真让人迷糊啊!还是让研究生看看吧!
是啊,现在的课程比较难啊。我看了好几遍才看明白! 引用第3楼猫猫于2007-02-24 21:22发表的:
晕倒两三遍,请别救醒我~~~~~~~~~~~
现在明白了没有?猫! 引用第5楼漫吹横笛于2007-02-24 21:38发表的:
现在明白了没有?猫!
人家还在晕嘛! 引用第6楼猫猫于2007-02-25 10:25发表的:
人家还在晕嘛!
省的喝酒了。^_^ 引用第7楼漫吹横笛于2007-02-25 10:26发表的:
省的喝酒了。^_^
被海棠手里的奶瓶灌醉了.
引用第8楼猫猫于2007-02-25 14:45发表的:
被海棠手里的奶瓶灌醉了.
海棠太有才了。用奶瓶就可以把猫猫灌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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