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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 子
我把目光停留在鞋架上。架上堆满了各式鞋子,跟高不一的皮鞋、长长短短的靴子、运动鞋、布鞋、拖鞋……这些鞋子大部分属于我,而且有些已经沉睡了几个季节,表面积满了堕落的灰尘。我爱我的每一双鞋子,即使过时了的旧鞋子也不舍得丢弃。堂而皇之的理由是俭朴和节约的习惯,而实际则大约是由于它们独特的形态,没有哪两双是相似或者雷同。一旦抛弃,便成为永生的诀别。
鞋子是用来穿的。最直接的功能是保护足部免受来自外界的侵袭,寒冷、潮湿、磨损和小动物们的嗜咬以及利器的意外伤害。为了抗拒自然灾害的侵袭,我们的祖先用兽皮尝试缝制最原始的鞋。随后又发明了用麻、葛编成的鞋,即《诗经》里“纠纠葛屦,可以屦霜”里的“屦”,从此五花八门的鞋子,根据人们的需求(包括生理和心理)不断变换着花样,应时而生。我们已经无法体会当原始的赤裸的双足第一次被包裹在柔软温暖的鞋子里时感觉,至少应该是新鲜、异样,甚至有一些不适吧。
我曾经喜爱高跟鞋。它可以使我的身材显得修长挺拔,以弥补我外形上的欠缺和不足。我每天的的信心,都来自于早上出门前,把懒散了一夜的双足塞进规规矩矩的高跟鞋里的那个时刻。这时,我挺起胸膛,把目光调整得优雅而从容,大大方方地迈着均匀的步伐走出了家门,脚下打起不轻不重的节奏,就像女王或公主那样优游自信。我必须随时保持身体的平衡,紧繃起小腿的肌肉群,使我的每一步都显得富有弹性和张力。但是我不得不承受因此而带来的磨损和疲劳。足底常常被生出因挤压而形成、用一种禽的眼睛来命名的变态赘物――鸡眼。只是它比鸡的眼睛要大一些,并且不会风骚地眨动。但是它会不失时机地恶狠狠地刺痛我,然后对我可怜的虚荣抱以最不屑的嘲笑。
鞋子总是处于谦卑低下的地位,不仅要承受主人的全部重量,而且还要替代双脚接受泥土沙砾的磨砺。倘或主人汗腺发达分泌旺盛,或是运动爱好者,它还必须忍受来自人体排泄的废物而产生的俗恶的气味。但是一双漂亮的鞋子有时候会因人而变得高贵起来,这时它被摆放在熠熠光泽的绸缎上,骄傲地鄙视着人们削足适履的变态行为。那只午夜跌落在皇宫舞会上的神奇水晶鞋,给辛德瑞拉带来了幸福的希望,从此她的身份和地位由一个肮脏卑贱的女孩变成尊贵的王妃。而她的嫉妒的后母和心灵丑陋的姐姐们,不得不拖着血淋淋的双脚,向她卑躬屈膝甚至再也不敢正视她。也许这就是命,一只鞋子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少女们几乎都曾经有过水晶鞋一样的梦想,幻想自己是那个幸运的辛德瑞拉式的女孩儿。我紧攥那只孤独虚幻的水晶鞋,等待我的王子从童话里跳出。但最终跳出来的是我的青春,日益蓬勃无法掩饰的鼓胀的青春。我摆脱了水晶鞋子精致小气的束缚,大着步子向前走去。 是的,我为什么要把我的希望寄托在一只飘渺虚无的鞋子上呢?
鞋子因脚而生。封建王朝时代,女子永远是男人的附属。她们不能够具有独立的人格和自尊,一切都要取悦于男人。皇帝后宫佳丽三千,身边的女人更要挖空心思争相向皇帝献媚,甚至不惜残害自己的肉体。一位妃子,别出心裁地把自已的脚用布缠起来,缠得很紧,一双脚看上去似三寸金莲,走起路来一摇三摆,因为疼痛,紧皱双眉,见了皇帝,还要勉强一笑。怜香惜玉的皇帝如何禁得起此般娇媚,竟报以分外的恩宠,后来竟让她当了皇后。于是,宫中所有的女子竟如法炮制,效仿着裹起小脚来。后来,这种风气流落到民间,于是便全民(女子)皆裹起来。曾几何时,小脚成了女子身价的又一大标识,更胜于容貌、教养、秉性等,“竟成为女性美与情欲、性感乃至命运的象征”(石钟扬《致命的狂欢》)。那些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甚至身份地位显赫的达官贵人们,狎妓赌博之余,又多了一项把玩小脚的下流行径。只不过这爱好被堂而皇之地冠以高雅之名曰:莲僻。赛脚,评脚,由专业资深人士组成的评委,和一系列评判标准,比之现代的选美有过之而无不及。而附庸风雅的文人亦对这畸形的残肢如痴如醉,竟以其为一门独特的学问,雅称“莲学”。由此,五花八门的小鞋便诞生出来,而且用尽天下最素雅最香艳最温馨的名字:兔儿,新月,红雀儿,香莲……
旧时代的女人从头到脚都是男人的玩物,但居于末位的脚却受到了格外恩宠。这实在不能说不是那个时代男性们的别出心裁。他们对这种变态的审美心理所铸造的畸形肢体的异常迷恋,“来自于性幻想和性虐待两相交织的潜意识” (石钟扬《致命的狂欢》)。而女人们,用长长的布条子(甚至最高贵的绫罗绸缎),一层一层地把能够给自己带来宠幸和财富的小脚包裹起来,然后仔细地走进那一双双软轻俏柔的娇小绣鞋里,精心摆放在那里,喷儿香地等待着,等待男人对自己一生耻辱付出的肯定和欣赏。但儿时,那稚嫩的骨骼“咯吧”一声,被残忍地折断时的脆生生的声音,她只能一次次和着屈辱和辛酸,独自吞咽下去。
我有幸错过了那个漫长的年代。但曾亲眼目睹过老辈们的小脚。颠簸的小脚,早已经失去了脚的正常功能,而愈来愈少见的小脚们,更成了历史的见证。小脚一代代地繁衍了千百年,那些备受摧残的妇女,但在我的潜意识里,却总对她们怀有几分鄙视和厌恶。其实我是对这种畸形肢体发自内心的恐惧。但我也会常常这样思想:假如我生在那个时代,假如我无奈被成就了一双三寸金莲,假如相貌平平的我因此而得到妻妾成群的男人的宠爱,甚至可以享受一生的富贵荣华,假如……现实中哪来的那么多假如?但果真有这样的假如,我是否还会产生这样的鄙夷?世俗中的我,大概会心安理得地承受这一切,听任于时代和命运。或者为自己用痛苦和屈辱换来的一点点幸运而暗暗庆幸。
我有幸错过了那个漫长的时代。
破鞋,字面的释义为破烂的鞋子。但经过演绎便另有涵义了。这个上不了大台面的词,始终带着神秘,确切地说是暧昧的色彩,在民间的街巷间躲躲闪闪,有意无意地隐藏着似乎不可告人的事情。而每当人们谈到“破鞋”时,神神秘秘的初衷是试图想压抑事情的端倪,但却总是抑制不住勃起的亢奋,最终还是淋漓尽致地把讥笑和鄙视宣泄出来。其实从书面上说来,“破鞋”大约就是乱搞男女关系那个女人,或是一对奸夫淫妇中淫妇吧。从前,在两个女人的对骂里,最恶毒的词非“破鞋”莫属。如果因故得罪了人,有时候早晨起来,就能够看到他们家门口被安放着一只破烂的鞋子。一只普通的鞋子,因为放在了特殊的地方,其中的暧昧便不言而喻了,就连一个孩子也懵懵懂懂地明白个中的特殊含义。于是,四周的邻居们由此便会使用一种别致的眼光看待这一家人。对面的若无其事,背后的嘁嘁嚓嚓,常常让主人恼怒却无奈。直到有一天,这只鞋子被转移到了另一人家的门口。
奸淫之事的议论,向来都是人们津津乐道的休闲茶点。而人们更热衷于对“破鞋”的描述。这大约缘于男人的性幻想与性渴望和女人表面对这种行为的不齿与憎恨。实际上,在深藏的潜意识里,几乎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有通奸的意向和渴望。只不过这样的意向和渴望,在变成现实的过程中,会因为人们理性、社会环境、民俗和道德规范等观念的制约,而使难易程度相差甚远。恩格斯说过:“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但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期或特定的环境下,它们甚至与人格、政治、道德等联系起来,成为人身攻击的一枚重磅炸弹,其杀伤力足可以毁掉一个人的一生。童年的时候,我看到过,一个曾经骄傲的女人,被一些粗暴的男人押着游街。她的脖子上挂着两只破烂的鞋子,头发被扯得零乱,脸上肮脏不堪。人们憎恨地朝她脸上吐着口水,反复把注入恶毒词语诸如“娼妓”、“破鞋”、“淫妇”的污水泼向她。而她的脸上异常平静,没有羞辱也没有愤怒,麻木得就像玩偶一样被人提来扯去。
几天以后,她瞅准了一个适当的机会,在自己的家里,用一根绳子把自己年轻美丽的身体吊在房梁上。
恩格斯说过:“对付通奸就像对付死亡一样,是没有任何药物可治的。” 现在,我们身边更加频繁地发生着通奸或卖淫之事,但人们对此已经没有了浓厚的兴趣。“破鞋”也极少有人提起。
但愿不久的将来,“破鞋”这个词能够在辞典上销声匿迹,或只有一个极其单纯的含义:破旧或破烂的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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