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关于“吐火罗语”和“吐火罗人”问题的讨论。在新疆历史研究中,“吐火罗语”和“吐火罗人”一直是困扰着人们的一个问题,这一问题的争论已持续百年,是涉及西域历史、语言、族群乃至种属研究的著名“悬案”。而且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在西方甚至出现了泛吐火罗人和泛吐火罗语思潮,因此该问题的讨论已经超出了纯学术范畴,必须引起中国学者的足够重视。经过法国学者列维(S. Lévi)、伯希和(P. Pelliot),日本学者羽田亨,英国学者贝利(H. W. Bailey)、恒宁(W. B. Henning)等人的论证,焉耆、龟兹发现的所谓“吐火罗语”其实就是焉耆语和龟兹语,与葱岭以西的吐火罗斯坦没有任何关系,回鹘语题记中的“toγri”(即“吐火罗”)一词所指的范围应当在别失八里/北庭和龟兹/苦先之间,焉耆也在其中。但对于回鹘人为何用“吐火罗”一词来指称上述区域,学者们始终不得其解。荣先生通过对回鹘摩尼教文献的梳理,注意到回鹘文的“toγri”来自摩尼教概念里的“吐火罗斯坦”或“四吐火罗”,其范围对应于龟兹、焉耆、高昌、北庭一带。回鹘文中的“吐火罗语”应该是回鹘人对龟兹到高昌流行的语言的他称,并非这种语言自己的自称,所以,即使这种语言被称作“吐火罗语”,但它的使用者与吐火罗斯坦的吐火罗人无关。那么摩尼**为何称这一区域为“吐火罗斯坦”?荣先生进一步指出,葱岭以西的真正的吐火罗斯坦地区原本是摩尼教的一个大教区,八世纪初叶以降由于**势力的东进,大批吐火罗斯坦的摩尼教**奔往对摩尼教友善的回鹘汗国领地,随着摩尼教教团在西域地区丝路北道开教成功,其原本的“吐火罗斯坦”的名称也随着“东方教区”一起移到丝路北道,这一称谓又最终被高昌回鹘摩尼教教团所继承(141-156页)。至此,这一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百年聚讼渐趋平息。这一问题的彻底解决,对消解西方的泛吐火罗人和泛吐火罗语思潮意义重大,其意义已超越学术本身,体现了一名优秀学者的学术担当和社会担当。因此,《大漠丰碑》所收关于吐火罗语和吐火罗地理讨论的两篇论文《所谓“吐火罗语”名称再议——兼论龟兹北庭间的“吐火罗斯坦”》《“吐火罗”非“焉耆”——吐鲁番出土文书札记》成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性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