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九日,从浙江宁波回来的弟弟和我提起,想把宁波市车管所发的有关增驾的函,拿到我们当地的车管所盖个无事故记录章。弟弟的驾照是二零零六年在我们这考的,后来因为工作关系就转至外地。现在想增驾,由B2照增至A1照,先要办妥相关手续后才可以考。函的内容大致意思就是在我们当地有没有违规操作,有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等记录。听完了弟弟的想法,我这做姐姐的当然要丢下手头事情,陪他去我们当地的车管所。工作人员从网上查出没有违规记录并打好清单,盖章。我们很开心的回家了。 弟弟们在家呆的日子总是短暂,正月十三(二月二十二日)从家里出发,弟弟和弟媳重新回到工作岗位。昨天,也就是三月六日中午,弟弟来电话说。我们开好带过去盖章的记录单,无效。我一时有点发急。问为什么?答说:需把原先发过来的函上盖章再寄过去。我吃罢中午饭,稍作休息,骑车来到车管所。我知道下午停电,但考虑到只是盖章,也无电脑操作的事,就兴匆匆地赶过去。两点半,这里上班,我等了整整一个小时。进了服务大厅,里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事情不好办,说原件他们要留着的,并且又拿出别人家送过来的函相比较,说给我们盖章已经够给面子了,这函发的就不标准,应该有存根联和撕开联的,中间有虚线,并且两联中间有盖章的,你这函并不标准。后来和弟弟们联系了,好说歹说,工作人员才同意把原件复印,车管所留下复印件。不过还得明天过来,因为要上电脑系统重新查询一遍。想想也是人家份内的事。人家已经答应办了,缓缓就缓缓吧! 我这心里盛不下事儿,希望早点办完早点轻松。哪知事情并不像你我想象的那样美好。今天清晨把小孩穿好,吃好,送到学校。我又急匆匆赶到车管所。里面好几个窗口,人排的跟长龙似的。还好,因为昨天见过面了,那工作人员认识我。他所在的窗口只有一个人,等人家办完了,他把原件递给我,要我出去复印一份。下楼,找到复印的地方,复印了一份,又上楼。电脑查询开始,输入上面登记的身份证号码,显示查无此人,连续几次都这样。我的心揪到嗓子眼,怎么会这样?最后按户籍管理查询发现,登记的身份证号码错误。尾数应该是1612,写成1615.真坑人啊!那人说,不好意思,这下我就是想帮也帮不了你呀!让那边重新发函吧! 电话联系弟弟,告知情况。知道弟弟那边也着急,要知道他为了办这事情,多次和上司请假,外出,开几小时的车去市里办。现在事情这样的结果,是所有人多不愿意看到的。职能部门的一个小小的失误,让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跑断了腿。其实这只是我遇到的一个小小经历,相信还有好多人在姓名填写等等方面的失误,所造成的损失,由谁来买单呢?工作细心,用心。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的,我们拿到职能部门发的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文件时应该好好看看,不能片面的相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将损失减小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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