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我区农房改善工作取得的成就,展现新时代乡村风貌,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由淮安区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淮安区档案局主办,东方旅游文化网协办的“农房改善·美丽家园”为主题的全区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内容 1. 作品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传播社会正能量; 2. 展示农房改善后农民群众的精神风貌、幸福生活,全面反映农房改善工作在引领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社会治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3. 反映农房改善工作在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改革创新、乡村文化繁荣等方面的新发展; 4. 反映农房项目改善区农民群众的新生活、新思想、新观念、新风貌,追求美好健康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文化、旅游、体育活动等。 5. 具体可从这些方面入手:工作成果,工作过程,改善前后对比,项目全景展示,项目局部细节,产业配套,社区治理,群众幸福生活,镇街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情景,外部景观展现,文化内涵展示等。 二、征集时间 自活动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三、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不设等级奖,入选作品每幅(组)支付稿酬200元。同时积极向市农房办报送作品,如被评为优秀作品,每幅(组)另发奖金300元。入选作品由淮安区档案馆收藏,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征稿细则 1. 广大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投稿数量不限。 2. 投稿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视频均可,组照限3-6幅,须标明顺序,每组算一幅,视频不超过 2 分钟。每幅(组)照片、视频须填写《淮安区“农房改善•美丽家园”摄影作品登记表》。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仅允许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的适当剪裁,不得添加、删除、移动画面的任何元素,画面不得添加装饰性边框、作品名、作者等信息,谢绝电脑合成作品。已在各级媒体中刊登的作品谢绝参加。 3. 作品必须取材于淮安区境内新建的24个农房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采用的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组); 4. 作品获奖后,投稿者请务必在接到通知后将获奖作品的源文件及调整后的成品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5. 主办单位、收藏单位(淮安区档案馆)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不再支付报酬。 6.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 对不符合本次摄影大赛规定的,已获奖的,将取消获奖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 8. 本次摄影展(赛)只接受电子稿件。大赛不收参加费,不退稿,稿件请自留底稿。 9. 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10. 本次摄影展(赛)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认同。 五、投稿信箱 联系人:李俊峰 电 话:0517-80822760
附件:1.淮安区“农房改善•美丽家园”摄影作品登记表 2.农房项目相关信息一览表
淮安区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区档案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 淮安区“农房改善 美丽家园”摄影作品登记表
附件2 农房项目相关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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